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江苏省公安厅
关于开展2010年度“文明办网”先进单位
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公安局、互联网协会:
按照中央提出的“积极利用、大力发展、科学管理,以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促进和谐文化建设”的要求,为进一步繁荣我省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推动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促进互联网网站文明办网和健康发展,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联合举办2010年度“文明办网”先进单位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的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
承办单位:省互联网协会
二、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参评对象:江苏省内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站和通过备案的非经营性互联网站。
参评要求: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有悖社会进步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信息,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和低俗内容。
2、坚持遵纪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信息采集、制作、发布流程规范守法;具备必要的信息安全保障手段,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倡导行业自律、公平竞争,经营中坚持维护公众利益和行业整体利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3、致力于传播先进文化和弘扬社会美德,向网民提供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产品和优质网络文化服务,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各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公安局、互联网协会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做好组织、推荐、遴选工作,各市申报的参评网站中应有以面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为主题的网站。评选活动报名工作由各市互联网协会具体负责,将报名网站材料统一汇总后报省通信管理局。
三、评选奖项
本次活动设“文明办网”先进单位10个,设地域特色网站、行业特色网站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网站奖项若干。
四、评选办法
由主办单位组织评委会,制订评选标准,同时将评选标准在参评对象范围内公开。评委会依据评选标准对参评对象进行评审,产生获奖名单。整个评选过程公平、公开、公正。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3日-2011年1月24日;
2、评审:2010年1月25日-2010年2月18日;
3、评审结果公示:2011年2月19日-2011年2月28日;
4、公布获奖单位并表彰:2011年3月。
六、报名方式
请各参评单位填写《2010年度“文明办网”先进单位创建评选活动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电子版一并交至互联网协会,互联网协会汇总后于2011年1月15日前报至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管理处。
联系人:陈喆,联系电话:025-85039830,电子邮件:chenzhe@jsca.gov.cn。
涉及评选活动的其它事项,由主办单位负责具体安排和解释。
附:2010年度“文明办网”先进单位创建评选活动报名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